高壓電容器由于專用的斷路器和自動投切裝置尚未形成系列,雖然也有些產品,但質量還不穩定。鑒于這種情況,凡可不用自動補償或采用自動補償效果不大的地方均不宜裝設自動無功補償裝置。這條所列的基本無功功率是當用電設備投入運行時所需的 小無功功率,常年穩定的無功功率及在運行期間恒定的無功功率均不需自動補償。
在這段時間內無功損失補償只能是逐步到位。如果將延時時間整定的很短,或沒有設定延時時間,就可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當控制器監測到cosΦ<0.95,迅速將電容器組逐一投入,而在投入期間,此時電網可能已是容性負載即過補償了,控制器則控制電容器組逐一切除,周而復始,形成震蕩,導致系統崩潰。是否能形成振蕩與負載的性質有密切關系,所以說這個參數需要根據現場情況整定,要在保證系統安全的情況下,再考慮補償效果。
集中補償與分散補償相結合,以分散補償為主,這就要求在負荷集中的地方進行補償,既要在變電站進行大容量集中補償,又要在配電線路、配電變壓器和用電設備處進行分散補償,目的是做到無功就地平衡,減少其長距離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