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集中補償是指并聯電容器組直接安裝在變電站6~10kV高壓母線上的補償方式。適用于在用戶遠離供電線路末端變電站且有一定高壓負荷的情況下,降低電力系統的無功功耗,起到一定的補償作用;補償裝置根據負載自動切換,補償效益高。
補償電容器的容量及相關因素:補償電容量的正確選擇,是獲得良好補償效果的重要環節,具體選擇時,可考慮如下幾個因素:(1)供電變壓器的空載無功補償,一般可選變壓器總容量3%的并聯電容器作為固定補償,以補償變壓器的空載無功損耗。(2)確定多路補償的容量梯度,了解用電負荷的 大值、 小值、負荷的波動情況,根據具體情況以確定電容器的投切步長和分組路數,做到對無功變化的精 確跟蹤。(3)平衡補償、分相補償、復合補償的選擇,確定三相負荷的不平衡程度,必要時需進行現場測量,以確定采用三相平衡補償還是采用復合補償方式。當三相嚴重不平衡時, 好選用適當容量的分相補償。(4)確定補償電容器的總容量,測量自然功率因數,確定目標功率因數,根據兩者之差確定所需要的無功補償總容量。若已知:有功功率P,自然功率因數,目標功率因數,則所需補償的電容器總容量為。(5)確定是否采用抗諧波無功補償電容器,當電網諧波分量較大時,應進行現場諧波測試,必要時需采用與電抗器配套設計的專用電容器,以防止在較大諧波的作用下,補償裝置無法正常運行或電容器易損壞的現象發生。
電動機起動頻繁或經常正反轉的場合,不宜采用普通電容器就地補償:異步電動機直接起動時,起動電流約為額定電流的4-7倍,即使采用降壓起動措施,其起動電流也是額定電流的2-3倍。因此在電動機起動瞬間,與電動機并聯的電容器勢必流過浪涌沖擊電流,這對頻繁起動的場合,不僅增加線損,而且引起電容器過熱,降低使用壽命。